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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23日 星期六

[心得]《倫敦呼叫》(London Town)


《倫敦呼叫》(London Town)

買到最後一張演唱會的票、偶像意外坐上你的車要你載他回家、跟偶像被關在同一間牢房、看偶像練團、邀請偶像來自家店裡的開幕式表演──多麼夢幻的經歷啊!光想像就讓人羨慕嫉妒恨,看著這些情節在大銀幕上上演時,我內心也無法自拔的跟著激動起來,忍不住冒出「如果我也可以遇見……該有多好」的渴望來。

《倫敦呼叫》無疑是一部拍給樂迷看的電影。任何曾經為音樂而瘋狂、深深痴迷過樂團的人們,看這部電影時想必都會跟著勾起會心一笑。

但它也幾乎就只是一部適合給樂迷看的電影。即使情感上我挺喜歡裡頭的一些元素,看主角與偶像互動的時候也看得熱血沸騰。可是從理智上來分析,它不過就是一個以龐克搖滾與回憶當年為糖衣包裝的童話故事──而且拍得還只能算是普普通通。


乍看之下會讓人以為The Clash是主角的《倫敦呼叫》,本質上其實是個青少年成長故事。剛滿十五歲的少年切伊,在動盪不安的社會氛圍中,一邊著迷於初次接觸的龐克樂浪潮,一邊被神秘女孩薇薇安所吸引。他渴望前往倫敦尋找離家追夢的母親,卻因為父親意外受傷,不得不扛起照顧家計和妹妹的責任。伴隨著The Clash直率有力的音樂,迎之而來的卻是殘酷的青春難題。

但可惜的是,不管是做為故事主軸的青少年自我成長,以The Clash為代表貫穿全片的龐克音樂,或是當時七零年代末英國的抗爭氛圍,在這部電影裡的呈現都顯得很中規中矩。尤其是後兩者,明明就是推動主角轉變與長大的重要力量,也是很能挑動觀眾情緒的元素,卻被刻畫得稍嫌流於表面,與主角的成長結合得不夠緊密,不但讓人無法感受到切伊究竟是怎麼受到了它們的「召喚」,力道也不足以打動人心。


劇情上說好聽點,它是一個樂迷編織出來的美夢;但說難聽點,整個故事就是迷弟迷妹們自我滿足用的幻想文。有太多不合邏輯的地方,太多沒有足夠鋪陳的角色,太多不知所云即使砍掉也沒差的設定,太多為了推動進展而硬塞進來的轉折。

我們就先不談開車到底是不是這麼輕易就可以學會的一件事;先撇開在那個沒有GPS的年代,切伊到底怎麼可以一當計程車司機就上手,對大街小巷都瞭如指掌;也先不計較最後那令人無言以對的「半強迫式」邀約。我最最最無法理解也最最最想知道的是,特別設計了薇薇安真實身分這個沒有必要的老梗,到底是為了什麼?!

除了劇情上描寫得不夠細膩完整外,裡面有些對白也太過不自然,過於戲劇化的台詞,讓人連看都覺得好生尷尬。而丹尼爾哈托史東 (Daniel Huttlestone)和內爾威廉斯(Nell Williams)的演出也總有種說不出來的生澀感,我無法分辨到底是他們兩個本身演技就撐不起來,或者真的是被編劇害慘了,總而言之就是在這部電影裡,他們的對手戲非常沒火花,從認識到看對眼都顯得莫名其妙,情感進展突兀得實在很難說服人。


但不管怎麼說,我們至少還有強納森萊斯梅爾(Jonathan Rhys Meyers)。他飾演的喬史楚默(Joe Strummer)真是拯救了整部電影,即使戲份不多,卻完美呈現出這個在少年背後推了一把的精神導師。以及湯姆休斯(Tom Hughes),一出場就帥得讓人眼睛一亮啊。至於飾演切伊母親的娜塔莎麥克洪(Natascha Mcelhone),在電影裡被描述成極有音樂天分的歌手,但難道只有我覺得她唱的那首歌……不太好聽嗎?

在看這部電影時,很容易就聯想到去年頗受好評的《搖滾青春戀習曲》(Sing Street)。同樣是結合了搖滾樂元素的青少年成長故事,同樣是愛上了神祕少女的純情男孩青春史。但《搖滾青春戀習曲》在整體的完成度上,不管是劇情鋪陳或角色刻劃,甚至是對演員的調教,都遠遠勝於《倫敦呼叫》。

不過矛盾也有趣的是,雖然《搖滾青春戀習曲》拍得比《倫敦呼叫》好上很多,但當時對《搖滾青春戀習曲》,卻更加喜歡《倫敦呼叫》。或許是因為《搖滾青春戀習曲》拍的是樂團的故事,而《倫敦呼叫》著墨的是那些被音樂召喚的樂迷的故事吧,身為瘋狂迷妹,我自然是對這部粉絲幻想出的白日夢更有同感啊。

#倫敦呼叫
#LondonTow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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